本文摘要:新华社银川5月29日电(记者何晨阳)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得知,自6月起,宁夏在全面实现“三十三证合一”基础上,再行将十一项涉企(还包括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)证照事项统合到营业执照上,实施“四十四证合一”。
新华社银川5月29日电(记者何晨阳)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得知,自6月起,宁夏在全面实现“三十三证合一”基础上,再行将十一项涉企(还包括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)证照事项统合到营业执照上,实施“四十四证合一”。据理解,这十一项涉企证照事项分别为粮油仓储企业备案、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、劳务派出单位成立分公司备案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立分支机构备案、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备案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、进出口单位登记注册证书(进出口货物缴发货人)、成立出版物租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、个人专门从事出版物租赁业务备案、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。
证照事项牵涉到发改、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十个部门,被统合后原证照将仍然派发。为保证“多证合一”改革落地生根,此次改革将之后实施“一套材料、一表格注册、一窗法院”的工作模式,工商(市场监管)部门负责管理注册、备案等信息采集启动时,涉及职能部门必要接管擅离职守。
据理解,今后,宁夏将对“多证合一”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实施动态改版管理,对目录以外合乎统合拒绝的证照事项,分期分批划入“多证合一”范畴,做成熟期一批、统合一批,但对法律法规具体为行政审核和许可性质的涉企证照事项未予统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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